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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昧良心的加班費

Posted May. 30, 2007 03:06   

首爾一個區廳的狀況室旁邊安裝了記錄上下班時間的指紋識別器。在辦公樓燈火熄滅的深夜,區廳職員們一個一個出現,在指紋識別器上印下拇指印,然後離開。還有人讓家人在車裏等候,自己將下班時間記錄在指紋識別器中,然後立即開車離開。一些人還穿著便服和拖鞋。他們好像要在區廳裏散步。這就是YTN電視臺拍攝到的S區廳公務員誇大加班時間的真實情景。

▷由於以前區廳記憶體在從下午6時開始不工作,但卻通過代替簽名獲得加班費的慣例,因此於2月份安裝了指紋識別器,以便徹底管理下班時間。但是,在失去的良心面前,尖端設備也毫無作用。每到夜晚,甚至是休息日,都會出現這種醜陋的情景。S區廳向1100多名5級以下職員支付的加班費每月達4.5億韓元,人均40萬韓元。本應以爲居民服務爲己任的區廳公務員爲了多得加班費,竟然像小偷一樣在深夜裏行動。

▷部分公務員甚至把加班費當作“看不見的金錢”或“工資補充津貼”,並以此爲生財之道。有不少公務員貪污國家公款,但卻沒有一點犯罪感,甚至感覺不到羞愧。去年5月,監查院在23個地方自治團體查出的加班費貪污金額高達952億韓元。京畿道水原市的公務員在5年時間裏將全體職員的上下班時間捏造爲“早晨8點上班,晚上11點下班”,貪污了333億韓元加班費,結果在今年1月份被揭發。

▷這不只是S區廳和水原市廳的問題,而是整個公務員社會的通病。貪污加班費很久以前就成爲公務員社會的頑疾,但卻一直沒有消失,其主要原因就是對“稅金小偷”的隔靴搔癢式處罰。就水原市發生的貪污333億韓元加班費的事件,只對三名核心責任人做出了減薪一個月的處分。如此這般,公務員當然不會害怕做稅金小偷。現政府只是嘴上高呼改革,但究竟改革了什麽?

評論員 權順澤maypol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