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大法院全員合議庭(主審金滉植)對尚志大學事件下達判決並提出國家對私立大學監督許可權後,法院內部評價說,該判決明確反映出13名大法官的理念傾向。
在教育人力資源部主導下進行的臨時董事選任正式董事的行爲無效的多數意見(8名)和提交反對意見的5名大法院之間發生了爭執,這令人聯想到圍繞私立大學自主性和公共性的保守和進步兩大派之間的爭鬥。
特別是金英蘭、朴時煥、金知衡、李鴻熏、田秀安等大法官自今年2月份對蔚山北區廳全國公務員工會罷工參加人員被取消晉升資格問題進行判決時期後,他們再次一致提出了反對意見。
去年7月份形成現在大法院機構後,大法院全員合議庭進行判決的案例共有13件。其中直接反映出個別大法官理念性傾向的事件僅僅達到2件。
巧合的是,在這兩起事件中,大法院內被分類爲少壯派的5名大法官都共同提出了反對意見。在“屬於陳舊法律,約定無效”審判等其他事件中,不管是“多數意見”還是“少數意見”,他們的意見大部分都很一致。其中,金英蘭、朴時煥、金知衡、田秀安等4名大法官在10件審判中意見都很一致,可是李鴻熏則除了一件審判外,與他們的意見完全一致。爲此,在法院內部有些人開玩笑稱他們爲“大法院內的5只鷹兄弟”。
首爾高級法院的一位審判員說:“在大法官之間發生激烈爭鬥,反映多種看法是一種非常好的現象。但‘5只鷹兄弟’似乎已經完全被固定。”
兩起事件的共同點是都以8比5的形式出現了意見分歧。在大法院全員合議庭的判決中,大法官的意見分爲7比6或8比5,說明雙方的爭論進行得非常激烈。
在兩起事件的判決書中包括了8名大法官的多數意見、5名大法官的反對意見,此後還有多數意見大法官的反駁性“對方對意見的補充意見”等。他們互相公開進行了反駁和再反駁過程。
通常,在大法官之間如果出現分歧意見,那麽從序列最小的大法官開始提出自己的意見。最後提出意見的大法院院長李容勳就站在多數意見一邊。因此,7比6,8比5的比率說明除了參考大法官外,其他大法官的意見各有一半。
大法院有關負責人說:“大法院院長輪到自己發表時通常都站在多數意見方。這是爲了維持對12名大法官的領導力。”大法院院長李容勳在這段期間進行的13起全員合議庭判決中都支援了多數意見。
在大法院合議庭中,包括大法院院長在內的13名大法官都會參加。有4名大法官組成的各部門中,如果當意見不一致或有必要更改大法院以前的判例時、認定命令或規則違反憲法或法律時舉行大法院召開合議庭。一般來說,通過大法院合議庭做出判決的案件每年僅僅達到10件左右。
woogij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