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對韓華集團總裁金升淵報復性暴力事件進行調查的警方於9日下午對金升淵申請了事前拘捕令。
據悉,金升淵涉嫌觸犯了《暴力行爲處罰有關法律》中使用兇器施暴、使用兇器傷害他人、監禁、共同暴行、共同傷害、妨礙業務等條款。
金升淵涉嫌於3月8日因次子(22歲)在首爾江南區清潭洞G歌廳與中區北倉洞S俱樂部服務生髮生爭執而受傷時,動員警衛人員和個人住宅警衛職員等在清溪山和S俱樂部等地對這些服務生施加暴力。
到目前爲止,警方通過調查找到了受害者S俱樂部的服務生,並確保了口供和診斷書,其口供的內容是“被金升淵一行人帶到清溪山和S俱樂部等地,包括金升淵父子在內的一行人用鐵管等兇器施加暴力”。
金升淵和他的兒子一直主張說:“沒有去過清溪山,也沒有施暴。”
警方表示,已經確認金升淵一行中部分人在清潭洞∼清溪山∼北倉洞之間的事發現場一帶使用手機的資料,另外,還利用現場調查、測謊器調查等手段確保了很多能證明韓華方主張是虛假的證據。
另外,該事件的主要人物——韓華集團秘書室室長金某在8日前往警署推翻韓華方之前的主張後,首次承認了將受害者帶到清溪山附近的事實。
檢方表示,計劃就警方對金升淵等人申請拘捕令問題徹底、迅速進行討論後,再決定是否向法院提出請求。
林雨宣 崔瑀烈 imsun@donga.com dnsp@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