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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開國

Posted April. 04, 2007 07:56   

1882年大韓帝國與美國簽訂的《朝美友好通商條約》韓文版第一條中有這樣一句話:“如果發生他國不公輕侮(蔑視侮辱)的事情,大韓朝鮮君主和美利堅合衆國總統必須相助(一定要互相幫助)。”當時,高宗等掌權者把“必須相助”的說法視爲美國對朝鮮的防衛承諾,極力擁戴。

▷但是,條約的英文版中並沒有出現相當於“必須相助”的詞語,而朝廷當時甚至不知道這一事實。就那樣簽訂了條約。因爲,當時負責與美國進行建交談判的不是朝鮮人,而是清朝手握重權的李鴻章派來的中國人。朝鮮當時也沒有外交官具備能夠比照韓文版和英文版的英語能力。朝鮮與歐美國家舉行的最初的“開國談判”就是如此岌岌可危。

▷第二年,盧修斯·福德就任美國全權公使時,18歲的朝鮮青年尹致昊作爲翻譯跟隨而來。但是,尹致昊當時每天跟荷蘭駐日本領事館書記官學習一小時英語語法,學習了五個月。而比朝鮮早28年與美國簽訂條約的日本則用荷蘭語進行交涉,條款討論和翻譯工作交給了“日本最早的美國留學生”萬次郞。據說,萬次郞爲交換批准書訪問美國時,在書店裏用流利的英語找到了韋伯斯特詞典,令美國人非常震驚。

▷就韓美自由貿易協定(FTA)談判達成妥協一事,出現了“第二次、第三次開國”的說法。抛開措辭的妥當性與否,話中包含了125年前的刻骨歷史。但是,現在已經不一樣了。對於通商交涉本部長金鉉宗和談判代表團團長金宗塤等談判參加人員來說,英語幾乎不成問題。不僅如此,我國企業也正在掌控世界。但是,仍然出現了“對美從屬”之類的主張。難道是因爲意識的“時鐘”還停留在過去的人仍然很多?

評論員 金昌赫ch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