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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整頓軍紀”的國務會議

Posted March. 15, 2007 07:04   

這是盧泰愚政府時期的一段趣聞。姜英勳總理就任後主持國務會議時,列席坐在後面的某青瓦台首席秘書官說“閣下說”,想要傳達總統的囑咐事項。在當時,這是“合情合理的慣例”。但是,姜英勳的斥責聲響徹整個會場。“那是誰呀?誰混進了長官的會議?”聲音大到任何人都能聽到。

▷前總統金大中也禁止秘書室室長發言。擔任企劃預算處長官後,轉到總統秘書室室長位置上的前監查院院長田允喆正如自己的綽號“血竹先生”一樣,多次在國務會議上批評長官們的發言。但是有一天,他收到了總統發出的封口令:“秘書室室長絕對不許在國務會議上發言。”從此再也無法擡起頭。(黃鎬澤,《印象中的10位領導人》,2004年)

▷國務會議是“審議屬於政府許可權範圍內的重要政策”(《憲法》第88條)的場合。議長和副議長分別由總統和國務總理擔任,《政府組織法》中規定中央行政部門的長官擔任委員。另外,《憲法》第82條規定:“總統以文書表示國法上的行爲,該文書由國務總理和相關國務委員副署。”國務會議是如此嚴肅的場合。總統秘書室室長不是國務委員。用一句不必負法律責任的話坦白地說,他們不過是作爲“秘書頭子”列席參加國務會議而已。

▷總統秘書室室長文在寅前天在盧武鉉總統主持召開的國務會議上批評各部門的地方工作調動制度稱:“只要一出事,就(把出現問題的公務員)調到地方……這是傷害到地方居民自尊心的問題。”該發言針對的是,爲了把青瓦台調查秘書官“塞進”佳友事件,自己展開非法調查的檢察機關調查組採取的地方工作調動措施。話雖沒錯,但因爲是在繼保健福利部長官柳時敏後,連總統也說“不會以憎惡罪論處(相關檢察官)”後發表的言論,所以立刻有人質疑道:“這難道是整頓檢察機關軍紀”的信號彈?希望文在寅不要忘記總統秘書室室長的本職工作。

評論員 金昌赫ch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