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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飲酒外交官的國籍

Posted December. 15, 2006 07:16   

12日晚,在首爾西大門區大賢洞正在檢查酒後駕駛的警察發現了一輛挂有外交官車牌的轎車逃避警察的檢查,躲進胡同。警員立即跑過去攔住了該車,要求司機出示證件。但司機自稱是中國外交官,並主張豁免權,拒絕開車門。於是雙方對峙了長達8個多小時。雖然之後通過外交通商部與中國駐韓大使館進行了“外交協商”,間接確認了該司機的身份,但最終沒能進行酒精測試。

▷1961年通過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將外交使節團的公館和公文以及個人文件和書信均列爲不可侵犯的特權物件,賦予了豁免權,並且還免除了在所駐國的刑事、民事、行政審判、提供證詞權和課稅權。但公約明文規定“尊重所駐國法律是所有享受特權或豁免權者的義務。”豁免權不是爲了保障外交官個人的利益或提供特別的待遇而賦予的,而是爲了幫助其能夠更好地履行職務,根據相互主義予以認可的權利。

▷即使是外交官,當警方要求確認身份或進行酒精測試時,也有義務進行配合。在美國,如果發現外交官酒後駕車達2次,那麽國務院將向當事公館要求對其採取出境措施。在中國,警方檢查酒後駕車時,外交官也毫無例外地要出具身份證,接受酒精測試。但不知道這個中國外交官如此固執,是不是因爲不把韓國政府放在眼裏,因爲韓國政府對美國直言不諱表露不滿,而對中國的“東北工程”等歪曲歷史的舉動卻察言觀色、毫無主見。

▷網民們的反應也大致如此。網上出現了很多譴責文章,如,“應該是那些中國外交官認爲自己是個大國,才想那麽橫一把”、“如果那是美國外交官,會怎樣呢?應該會在車上放火,還會舉行燭光示威吧?”、“左派反美示威團體,你們出來進行反華示威啊?”等。這難免令人感到好奇,惟獨對駐韓美軍和美國人嚴格要求,甚至將小小失誤都可以當成反美運動契機的左派團體會對此作何回答。

評論員 權順澤 maypol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