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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廳決定以間諜罪起訴5名一心會相關人員

Posted December. 06, 2006 06:58   

5日經證實,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公安1部(部長宋贊燁)制定了對一心會事件5名相關人員適用《國家保安法》第4條第2項(目的隨行)規定以間諜罪進行起訴的方針。此前,美國籍市民張民浩(美國名爲邁克爾-張,44歲)等一心會5名相關人員涉嫌違反《國家保安法》被警方拘留。

據悉,檢察廳對在張民浩的住宅和辦公室扣押的通用串列匯流排(USB)和100萬張分量的書面文件、以及電子郵件進行了分析,並最終下定結論,張民浩等人向北韓傳遞的文件屬於國家機密。

上月初從國情院移交案件後,進行追加調查工作已近一個月的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第2次長安昌浩等調查組的15名檢察員於4日對一心會事件相關人員的起訴範圍和適用法律條款進行了充分討論,一致總結出以上意見。

公安當局的一位負責人稱:“根據國家機密概念相關的大法院判例,嚴密分析相關文件的內容是否屬於國家機密,並一一掌握了張民浩等5名拘留者分別泄漏了多少機密。”

檢察廳將於8日對張民浩等人提起拘留起訴,並同時發表該事件的調查結果。

之前檢察廳和國情院在10月末拘留張民浩時,並沒有適用《國家保安法》的第4條第2項規定。當時監察廳和國情院對張民浩只適用了在中國北京的東旭花園會見北韓間諜(《國家保安法》第8條會合通信罪)、秘密潛入北韓(第6條潛入逃離罪)、加入朝鮮勞動黨(第3條加入反國家團體罪)的罪名。

在拘留當時,對民主勞動党事務部總長崔其英(41歲)等4名人員只適用了《國家保安法》第8條規定。

雖然檢察廳沒有正式將一心會事件相關人員描述爲“間諜團”,但從決定對他們5名拘留者全體均適用間諜罪名看來,可視爲實際上他們將這次事件的性質判斷爲間諜團事件。

國情院正繼續調查除了張民浩等5名拘留者外還有沒有其他相關人員、有沒有下線組織人員的問題,預計這次檢察廳在發表調查結果時不會包括這些內容。



鄭元洙 趙龍雨 needjung@donga.com woo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