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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弱韓國企業”很可能是美國經濟界在推波助瀾

“削弱韓國企業”很可能是美國經濟界在推波助瀾

Posted September. 07, 2006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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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日(當地時間)開始的韓美自由貿易協定(FTA)第三輪談判過程中,美國對於包括大企業(財團)在內的韓國企業,要求在協定文中明確標明嚴格適用《公平交易法》。

韓方立即做出反駁說:“美方的認識有錯誤。”但隨著美國繼國企之後又提及普通企業,韓國企業全體的支配結構和經營問題成爲了韓美FTA談判的新爭論點。

○“企業制約問題”風波

美方代表團團長卡特勒在第三輪談判開始前,於5日(當地時間)在美國西雅圖威斯汀酒店舉行了記者會。卡特勒表示,我們的要求是,韓國的大企業和中小企業均應受到《反壟斷法》的制約。

這是今年4月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主辦,在華盛頓舉行的韓美FTA公開聽證會上,美國的製造、汽車、紡織業界負責人要求本國政府的事項。

在保障企業可以進行自由競爭的意義上,從某種角度看,將公平競爭相關條款放進協定文中其實是有道理的。

但是,一些人表示,美國隱藏的目的很可能是削弱三星、LG等韓國大企業的競爭力。

韓方代表團團長金宗塤說:“對於制約大企業,美方的根本性認識明顯存在錯誤。”就拿出資總額限制制度和《公平交易法》等來看,在國內將會出現財團受到“逆向歧視”的主張,將會受到更加嚴格的制約。

國內經濟界負責人說:“這是非常荒唐的要求,所以絕對不可以接受。”

全國經濟人聯合會常務李炳旭說:“在國家間談判中,從來沒有出現過要求制約對方國家企業的事例。美國政府爲了提高本國企業的競爭力而提出非常識性要求,所以韓國政府絕對不可以接受。”

韓國工商協會負責人說:“這是史無前例的要求,韓國的大企業受很多制約。在目前的水平上進一步加強制約對促進投資和創造再就業崗位沒有任何幫助。”

主要負責部門——公平交易委員會高級負責人說:“韓國的《公平交易法》已公平地適用於大企業等,所以沒有必要以其他條款對此進行規定。”

○要求開放快遞、通信、法律等10多個服務市場

韓美FTA第三輪正式談判以6日在西雅圖進行的商品、農業和金融等14個領域的談判作爲開端正式開始。

美方向韓方通報稱,在兩國進行保留案交換的服務、投資領域,對快遞、通信和法律等領域比較關心。

在快遞領域,FEDEX等美國企業進入韓國國內小規模貨物快遞市場的問題將會成爲爭論點。在通信領域,目前定爲49%的外國人投資股份限制問題將成爲爭論點。在法律領域,將市場開放時間提前的問題將成爲重要爭論點。

韓國的藥品健康保險合理化方案——“肯定列表制度”也作爲“作業”留了下來。卡特勒說:“本月中旬起兩國將會進行具體協商。藥品領域的問題並沒有全部得到解決。”

對於美國要求在韓國也承認美國大學入學考試(SAT)成績一事,金宗塤說:“(如果那樣)以韓國的高考成績也可以進入哈佛大學。”

就將開城工業園區生産的産品認定爲韓國產問題,兩國仍未達成一致。

據悉,就國企也向民間企業一樣以市場價格進行交易的美方要求,兩國商定,在符合成立目的的情況下進行企業活動的國企不會將此視爲問題。

此外,反對韓美FTA遠征示威隊當天在談判場附近舉行了記者會,並進行遊街示威等開始正式展開了活動。

西雅圖西部地區警署署長斯蒂芬·布萊恩說:“即便是得到允許的示威,如果侵犯到普通市民的權利或對交通、商業活動造成影響,也將命令解散,如果沒有反應將拘捕示威者。”

有分析稱,這是考慮到1999年在西雅圖舉行的WTO部長級會議因暴力示威産生“污點”後所採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