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私人債務利息率限制在年40%以內的《利息限制法》有望從明年上半年開始實行。《利息限制法》曾于1998年金融危機時被廢除。
法務部4日表示,將制定具有上述內容的《平民法制及商法改善案》,在今年年末以前制定相關法律。
▽保護經濟弱者的權益是集中點=《利息限制法》的內容是“按照總統令將出借和借入資金時的最高利息率定在年40%的範圍之內”。
這是對高度依賴私人金融的平民進行保護的措施。《利息限制法》是民法,因此,即使不遵守也不會受到刑事處罰,但超過年40%的利息得不到承認。
適用該法律的物件不僅包括除在2002年開始實行的《貸款業法》中註冊的貸款業者以外的私人債務業者和個人,還包括沒有在《貸款業法》中註冊的貸款業者等。法務部表示,將推進將《貸款業法》中限制的利息率66%下調的方案。
《利息限制法》於1962年制定,在實行的過程中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要求,於1998年1月被廢除。
該法律被視頻以後,制度金融圈內的平均貸款利率爲年4∼50%,但私人債務市場的平均利息率最高增加到年223%,使平民經歷了巨大的痛苦。
▽引入租賃保證金返還保障保險=租賃住宅的人必須義務加入返還保證金的保險。
爲此,法務部將修訂《住宅租賃保護法》,內容是在合同期滿後,如果房主不返還保證金,保險公司將向住戶提供保證金,並向出租人索要資金。
另外還將推進《保護擔保人的特別法》。該制度是指,金融機構簽訂擔保合同的時候,要告知借債者的信用狀況和擔保責任限度金額。
此舉目的是使那些無法拒絕家人和親屬的委託,在擔保書上簽字,最後蒙受損失的事情發生。同時還將全面禁止債權人深更半夜找到擔保人及其家人,強行要求還債的催債行爲發生。
另外,爲改善農民預先收到定金後,急切出售農作物的“不完全收穫交易”的不公平性,還將修訂《農水産品流通及價格穩定相關法律》。
該法案的主要內容是,將“不完全收穫交易”定金保障在交易價格的30%以上,如果簽約後農作物價格上漲,其收益由商人和農民平分。
▽修訂商法的目的是提高企業的透明性=相關當局還決定修訂商法中的公司法,引入執行管理人員制和雙重代表訴訟制。
執行管理人員包括由股東選出的理事會選任出來,負責向理事會進行報告的首席執行官(CEO,代表執行管理人員)和首席財務總監(CFO,財務執行管理人)等。
目前,理事會擁有決定、執行並監督企業決策的所有權限,但如果實行執行管理人員制,理事會就會剩下監督這一項職能,而決定和執行決策將由執行管理人員負責。企業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引入這種制度。
雙重代表訴訟制是指,即使不當行爲發生在子公司,但如果子公司不追究理事的責任,母公司的股東可以代替子公司,對子公司的理事提出代表訴訟。
該方針將向如下方向推進,只有在母公司確保子公司50%以上股權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雙重代表訴訟。
爲搞活經濟,還將推進廢除現行5000萬韓元最低資本金制度的方案。美國、日本、中國香港沒有最低資本金限制。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