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加強對龍星等海外基金的徵稅的《稅法修改案》被提交到國會。
提出法案的開放的我們党議員稱,在7月以前,將使該法案通過全體會議。但政府對此反應並不積極。
財經部和國會25日稱,開放的我們党議員禹濟昌等人21日向國會提交了法人稅法和所得稅法修改案。從其內容來看,把濫用國際稅收條約的幽靈公司或特定基金公司指定爲避稅企業,由國家追繳稅金。
去年修改,並從今年7月1日起即生效的《法人稅法》規定,只對在由財經部長官告示的避稅國家或地區設本部的外國法人追繳稅金。
據該法案稱,不可能把有龍星基金本部的比利時指定爲避稅國家,因此在現實中,難以對龍星基金出售外換銀行的貨款,追繳稅金。
禹濟昌等在提案理由書中,介紹提交法案的背景稱:“現行稅法規定,只能告示避稅國家或地區。但這一規定不能適用於明顯濫用稅收條約的幽靈公司或特定基金,因此爲了彌補這一漏洞而修改了法案。”
禹濟昌方面稱:“不想隱瞞這是針對龍星基金的法案。”
禹濟昌方面稱,將與財經部進行黨政磋商,使法案通過後,讓財經部長官在7月1日前告示特定類型的基金。
但財經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儘管由國會議員決定法案的通過,但把特定類型的基金設定爲避稅企業,在國際上絕無僅有。另外針對特定基金的法案引發爭論的可能性很大。”以此表露否定意見。
朴賢眞 witnes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