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龍星基金表示將向韓國政府捐贈1000億韓元資金,但政府決定仍按原定計劃調查課稅與否問題。
檢察機關也表示:“捐款和調查是兩碼事。”明確表示將徹底調查外換銀行出售疑惑、逃稅及走私外幣等嫌疑。
財政經濟部第二次官權泰信17日表示:“和龍星基金(提出將捐贈1000億韓元來交納稅金)的信件無關,國稅廳將從原則上採取必要措施。”
此前,龍星基金副總裁埃爾利斯·修特最近曾通過傳真向韓國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長官韓德洙發去信件稱:“將把出售外換銀行差價(約4.5萬億韓元)中的1000億韓元作爲韓國的社會發展基金無條件捐贈。”
他還表示,政府對外換出售差價做出徵稅決定之前,最多向韓國國內銀行儲蓄7250億韓元,同時可以按照國稅審判院的判決,交納對出售星塔大廈差價追加徵收的稅金(1400億韓元)。
國稅廳正在討論對外換銀行出售差價最多徵收1.2萬億韓元稅金的方案。
龍星基金在信件中表示:“我們從沒有說過不交納出售(外換銀行)股票相關的稅金,考慮到(韓國的)國民輿論,我們明確表示過將交納和出售相關的稅金。”
龍星基金此舉的目的可以理解爲,外換銀行出售疑惑導致有人主張龍星基金收購本身應該無效,輿論影響日益惡劣後,爲緩和這種現象而採取的措施。
但是,也有人對把投資利潤的2%左右捐贈出來,壓制惡化的輿論的做法進行了批評。
外籍私募投資基金(PEF)將投資利潤的一部分作爲社會基金捐贈的行爲已經不是第一次。美國新僑投資去年在出售第一銀行,獲得1.15萬億韓元利潤後,曾將其中的200億韓元作爲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捐贈。
金斗英 nirvana1@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