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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瞞著投資者將“股票型基金”轉換成“混合型”

企業瞞著投資者將“股票型基金”轉換成“混合型”

Posted February. 06, 2006 03:46   

股票市場像跳跳板一樣顯示出增長趨勢後,降低股票編入比率的資産運用公司正不斷出現。

據悉,特別是朝興投資信託運用公司在沒有告知投資者的情況下,將“股票型”基金轉換成“混合型”基金,大幅降低了持股比重。

有人指出,當事資産運用公司雖然將此舉的目的解釋爲保持基金的收益率,但關係到更改條約款項必須得到投資者的同意。

○隨意更改條約款項……

朝興投資信託運用公司於上月31日將2004年7月設定並正在運用的股票型基金“最佳長期住宅置備股票投資信託1號”轉換成混合型基金。

股票編入比率從上月初的96%降低到本月初的69%,降低了27個百分點。受益於此,最近證券市場暴漲暴跌的現象沒有對收益率造成大的影響。

但據悉,該公司在轉換基金性質的過程中,並未在事前得到投資者的同意。

在本報採訪組著手確認該事件後,該公司立即於3日下午在本公司網站上通告了變更條約款項的事實。

股票型基金是將淨資産額的60%以上投資於股票的商品,隨著去年股票市場飛速上漲,成爲引發“基金投資熱風”的主角。而混合型基金則是債券比重相對較高,可以將淨資産額的30∼60%投資於股票。

朝興投資信託運用公司股票運用本部長金成基說:“本應該首先告知投資者要更改條約款項,但由於內部的一些情況就先做了改變。”

該公司商品戰略組組長金大一(音)解釋說:“在該基金中,比起爲進行長期投資而加入的投資者,借去年掀起的基金熱風而加入的投資者更多。如果本錢遭受損失,可能會招來民怨,所以儘早將其轉換成穩定的混合型基金。”

他還表示:“這樣做保持了基金的收益率。不同意更改條約款項的加入者如果想要回購(中途提款),可以不用交付回購手續費。”

○規定含糊不清……

根據現行《間接投資資産運用業法》,如果要更改“和受益人的利益相關的重要事項”,必須舉行受益人總會進行議決。

但關於“和受益人的利益相關的重要事項”的理解卻産生分歧。

金融監督院資産運用監督局局長朴光喆說:“資産運用公司如果想要把股票型基金轉換成混合型基金,必須得到投資者的同意。”也就是說,轉換基金類型屬於“和受益人的利益相關的重要事項”。

而資産運用協會則主張說:“將基金類型從股票型轉換成債券型的時候必須在事前明確通知投資者。但將股票型轉換成混合型的時候可以在更改條約款項後進行通告。”

Mirae-asset投資教育研究所所長姜敞熙指出:“由於相關規定不明確,可能會使投資者蒙受損失。”

因爲,如果規定不明確,其他資産運用公司也可以根據市場的狀況,在不預先通知投資者的情況下更改基金的性質。

實際上,SEI ASSET KOREA資産運用公司也於去年末由於金融監督院指出名稱混淆不清,將“SEI高紅利balanced60”的基金類型從股票型轉換成混合型,並只在網上進行了通告。

降低股票編入比率也是爭論的焦點。

在最近1個月時間裏,將股票編入比率降低10%以上的資産運用公司達5處,降低5%以上的資産運用公司超過了20處。

韓國基金評價總經理禹在龍說:“在長期投資文化穩固的發達國家中,即使證券市場的情況發生變化,資産運用公司也不能輕易改變基金的股票編入比率。”



孫宅均 soh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