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批評稱,政府實施的赦免交通犯罪和拆除無形管制攝像機等“善心”交通政策使交通事故大幅增加。
也有研究結果表明,政府正在討論的提高最高限制時速的方案也沒有考慮到道路條件和安全度,將會使交通事故率上升。
據本報採訪組19日得到的漢陽大學的《合理限制時速的設定方法》報告書顯示,目前,韓國國內大部分高速公路都制定了和設計速度非常吻合的最高限制時速。漢陽大學受警察廳的委託制定了上述報告書。
建設交通部的指標中規定:“設計速度是指,具有普通駕駛技術的司機在道路的任何區間都能安全自如行駛的速度。”
政府在去年5月份舉行的規則改革長官會議上制定了交通規則改善方案,其中包括將全國高速公路的限制時速提高10公里。由於有人指出,限制時速規定和現實不符,致使繳納違規金的人大幅增加,因此決定上調限制時速。
但是目前,國內25條高速公路中,將最高限制時速規定在設計速度以下的高速公路只有最近建成的西海岸高速公路等5條高速公路。
如果按照政府的方案,提高最高限制時速,那麽大部分的高速公路都將超過設計速度。
漢陽大學交通工學教授林三鎮說:“給高速公路設定最高限制時速的時候,設計速度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爲了安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超過設計速度設定最高限制時速。”
在海外,一般都將最高限制時速設定在低於道路設計速度10%左右的水平。因爲,最高限制時速和交通事故的發生有著密切的聯繫。
漢陽大學研究組對國內道路中提高最高限制時速的130個地點進行了交通事故發生件數的調查,結果顯示,82個地點(63.1%)發生的交通事故增加。
損害保險企業的一位負責人說:“包括交通犯罪在內的去年8•15大赦免和無形管制攝像機拆除以後,交通事故和保險公司的損失率(保險金支出/保險金收入)呈現出正在增加的趨勢。”
洪錫珉 金相勳 smhong@donga.com sanhki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