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政府作爲任期後期的國土均衡發展核心課題,即將啓動“參與型城市建設”計劃。政府要將全國城市分成大城市、中型城市、小城市,通過居民的參與,將其建設成適合居住的城市。政府計劃把該計劃發展成不亞于樸正熙政權時期的“新村運動”的泛國民運動。爲此,還將建立直屬于總統的委員會和各地方自治團體推進團。
雖然不能責怪這樣的想法,但該計劃的實效性令人質疑,而且推進過程中也有可能産生副作用。由於該計劃將在5月地方選舉前正式推進,難逃“選舉用”的指責。盧武鉉總統曾在去年7月說:“如果能進一步發揮(該事業的)概念,就可以在明年地方選舉上加以利用。”結果,這一言論引起了非議。
計劃推進日程也備受質疑。政府決定在地方選舉前推出事業發展藍圖,並讓開放的我們黨準備對有關城市進行支援的法律依據。政府的這一行爲令人想起總統的話:“大選時通過行政首都建設承諾得到不少好處。”
盧武鉉政府正在推進或構思中的城市開發事業多如牛毛,如,行政中心複合城市、革新工業園區、革新城市、企業城市、經濟自由區、國際自由城市等。過去,爲此投入了20萬億韓元。預計截止到2008年將再投入67萬億韓元。
與其重新開展“參與型城市”事業,還不如將基本事業與“建設適合居住的城市”連接起來。爲何執意要展開不亞于“新村運動”的泛國民運動?國民們背負的包袱已經很沈重,如果繼續開展新事業,將由誰來承擔?
在居民參與尚未制度化的情況下,該事業很有可能和過去的均衡開發事業一樣,變質爲地方自治團體爭相申請中央政府預算的競爭。即使在一個城市內,圍繞選擇開發地區,也將引發特惠是非。更令人擔心的是,該事業停留在把草屋換成瓦房的展示用開發階段。
在急於推進“參與型城市”之前,首先要充分徵求輿論的意見。如果推進該事業是爲了在選舉中得益,不但不能成功,反而還會引起政治混亂。過不了多久國民們就能看穿政府和執政黨聯手推進“參與型城市建設”計劃的真正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