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做出了要求把全國小規模醫院和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中,對單純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開過多抗生劑處方的療養機關(診所和醫院)的名單全部公開的首次判決。
公開物件中,還包括所謂的“民間”小兒科和耳鼻咽喉科、內科等小規模醫院。因此如果該判決被確定,在醫療業界被一般化的抗生劑誤、濫用風土將被子直接曝光,預計將會引發較大的風波。
首爾行政法院行政1部(部長審判員權純一)5日對參與連帶以保健福利部爲物件要求“公開對感冒患者的全國病、醫院的抗生劑處方實態資訊”並提出的訴訟上,做出了原告勝訴的判決。
法院要求公開的物件是,2002∼2004年保健福利部下屬的健康保險審查評價院(審評院)對全國病、醫院抗生劑使用實際狀況進行調查所得的名單中,過多地使用抗生劑的診所和醫院(上位4%)和抗生劑使用較少的病、醫院(下位4%)名單。
法庭表示:“公開對抗生劑的使用實際狀況相關的病、醫院資訊,很難看作是侵害私生活或侵害營業秘密。”並表明:“只有給國民提供以事實爲根據的正確的醫療資訊,國民對醫療界的理解和信任才會進一步加深。”
法庭還表示:“雖然醫療人的專業性和自律性應該得到尊重,但是由於醫療行爲是以人的身體和生命爲物件的,因此保護患者自身對診療和治療,可以自主選擇、決定的權利,是更加重要。”
福利部在審判過程中主張說:“如果名單被公開,一不小心就會令患者産生僅憑抗生劑處方率,就對判斷醫療機關的好壞的誤解或變得不信任醫療人的危險較大。”但是法庭並沒有接受這一看法。
全芝星 鄭孝珍 verso@donga.com wiseweb@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