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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預算和應用對策豈能倉促推出“自動晉升制度”

沒有預算和應用對策豈能倉促推出“自動晉升制度”

Posted December. 09, 2005 07:38   

圍繞警察公務員法修訂案的爭議在警方內外不斷擴散。該修訂案的內容是,只要達到一定的工齡,就可以階段性地從巡警晉升到警衛。

特別是,並沒有活用在以後的3年間將自動晉升爲警衛的2萬名警官的方案,而且對於不經過資格考試,就把非幹部晉升爲幹部,在警方內部,也在引發特惠是非。目前除戰警和義務警察之外的9.4萬多名警察中,有1萬多名警衛。

該修訂案是在7日的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上,以全票贊成被通過之後,在8日的全體會議上被通過。

▽“安撫不滿的緩兵之計”=如果引進自動晉升制度,每年將需要數百億韓元的追加預算,而警方除了以地區大學和交通事故調查辦等能夠負責具體業務的地方爲主,來安排晉升者的計劃之外,還沒能推出具體性的活用方案。

雖然有人擔憂由於可以申請命令狀的司法警官的資質低下而引發人權侵害及調查不力的爭議,但是對此,也沒能推出明確的應對方案。

警察廳的相關人士表示:“計劃將勤續晉升的審查標準更換正難度較大的標準,並加強對晉升者的職務教育。”

在內部,也引發了矛盾,警察大學出身的某警察署的科長表示:“突破龐大的競爭率,艱難地晉升到警衛的人早早就表示‘靠運氣晉升像話嗎’感到憤憤不平。”

但是以巡警出身工作了20年以上的一位警查表示:“因爲不可能晉升的想法,而士氣低下的同事有很多,現在是了卻了平生的遺憾的氣氛。”

東國大學教授崔應烈(警察行政學)表示:“幾年後如果警衛數增多,那豈不是會要求警監的自動晉升了。”並稱:“這不是讓警方的人士系統得到根本性的改善,而是想要平息非幹部出身的不滿的緩兵之計。”

▽ 法律修正背景=警衛自動晉升制度是由警方的畸形的階級結構和內部矛盾衍生出來的。

在刑事訴訟法上,司法警官的警衛以上是指揮監督司法警察吏的警查以下,並擁有可以申請命令狀的許可權的幹部。與經過幹部訓練過程的警察大學的畢業生不同,巡警出身是經過嚴格的考試和審查,只有極少數的人才能成爲警衛。

因此,巡警出身的人有70%以上是工作了30年以上也仍然不能成爲幹部,因此有很大的不滿。

由前現職巡警出身等7800多名組成的木槿花俱樂部在今年9月表示:“如果不接受要求事項,在調查權討論上將不能給與協助。”以此向警方的指揮部施壓,對朝野國會議員,則是展開了全方位遊說活動。

就任以後,曾通過對巡警出身者的晉升分配製的引進等,來鼓勵下位職警官的警察總長許准榮也同樣,起初對自動晉升制度是持否定性看法,但是在政治權對法律修正表現出積極態度之後,就跟著改變了態度。

對此,有人指出這是朝野議員面臨明年的地方選舉,意識到具有影響力的一線警察的“善心”政策。



鄭元洙 趙龍雨 needjung@donga.com woo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