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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警察獨立調查權 檢警地位趨於平等

Posted December. 06, 2005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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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開放的我們黨圍繞最近引發爭論的檢察機關和警察機關調查權調整問題發表了刑事訴訟法修改案,修改案主要內容是規定檢察機關和警察機關爲對等關係,並承認警察機關的獨立調查權。

對此,檢察機關緊急召開全國高級檢察廳廳長、地方檢察廳廳長會議等著手準備對策。檢察機關中,特別是普通檢察官爲中心出現強烈反對的氣流,因此有可能重演執政黨和檢察機關的糾紛。

但是警方稱:“尊重執政黨的意見”,實際上對執政黨的修改案表示歡迎。

當天,開放的我們黨“檢警調查權調整政策企劃團”舉行記者會見稱,決定把目前規定爲上下關係的檢警關係變爲相互協助關係。

另外,還決定給警察機關也賦予目前僅賦予檢察機關的犯罪調查權。而且應該接受檢察機關指揮的犯罪種類也限制在內亂和外患罪等總統令規定的犯罪範圍之內,以此強化了警察機關的權力。

當天,檢察機關在大檢察廳8層會議室召開了檢察總長鄭相明和全國22個高級檢察廳和地方檢察廳檢察長級以上幹部出席的緊急會議,會議上達成一致意見。其內容是,可以認定警察機關爲調查主體,但前提是應該實際確保檢察機關的調查指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