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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正培對“指揮權信念”的兩面性

Posted October. 18, 2005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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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確認,因對姜禎求教授案件啓動調查指揮權而引發風波的法務部長官千正培,曾于2001年向國會介紹了立法請願,內容是除法務部長官對具體事件指揮檢察機關的法律條款。

17日,據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法司委)立法請願相關資料,2001年10月第16屆國會議員時期,千正培單獨向法司委介紹了參與聯帶提出的包含上述內容的《檢察廳法》修改案立法請願,並稱:“爲了檢察機關政治中立,積極支援請願宗旨。”

參與聯帶提出的修改案廢除了服從上部命令的義務,還刪除了第8條中“對具體事件,法務部長官僅對檢查總長進行指揮和監督”的條款。而修改案保留了“法務部長官是檢察事務的最高監督人,一般指揮和監督檢察官”的條款。

當時,千正培在請願介紹意見書上稱:“參與聯帶提出的立法修改請願的時機非常恰當,也是非常必要的事情,不僅歡迎,而且積極支援這種宗旨,因此進行介紹。”還強調稱:“檢察機關政治中立是法制社會的理想,需要檢察機關可以阻擋政界壓力,並樹立中心的制度措施。”

千正培此次啓動調查指揮權的時候稱:“憲法規定國民的人身自由是基本權利,並最大限度進行保障,而且刑事訴訟法規定,拘捕有可能毀滅證據和逃走的嫌疑犯和被告廢人。對公案事件,沒有理由採用不同的原則。”

對此,大國家黨法律諮詢團團長張倫碩議員指出:“他曾經介紹了關於法務部長官不能指揮檢察總長的立法請願,但是現在這位當事人發動調查指揮權照顧特定人,這是自我矛盾的行爲。”

對此,千正培方面稱:“將在明天舉行的法律司法委員會會議上表明意見。”並拒絕進行具體說明。



李姃恩 light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