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瓦台民政首席文在寅昨天就法務部長官千正培行使指揮權一事主張,這樣做的目的在於維護法律原則和人權。他還說:“這不是對檢察機關的民主控制,也沒有破壞獨立性,反而進行了保護。”但爲了袒護向自由民主主義這一國家根基挑戰的狹隘的“親北左派”,主張“人身自由”和擁護人權,任誰看都是牽強附會,都是詭辯。
即使一定要行使以擁護人權爲名義的指揮權,也不應選擇挑戰體制和助長輿論分裂的事件。試問,政府和長官從何時起這樣全心全意地擁護人權?文在寅對檢察機關內部提出的反對意見解釋說,“是對非檢察官出身的長官的否定”。這不但沒有絲毫說服力,反而更像是現政權特有的“分幫結派”的病症。試問,怎能對欲阻止“政治家長官”動搖獨立性的檢察機關自救本能做出這樣的解釋?
在提到“檢察機關獨立性”時,不會有人想到從律師、法院中獨立。獨立性是指從政治權利中獨立,不隸屬於政權,嚴格行使國家刑法權。從這一點看,這次總長辭職風波將給司法史留下無法消除的污點。但文在寅將政治家長官向檢察機關施加壓力的行爲稱之爲“民主控制”,簡直想一手遮天。
通過這次事件,我們再次認識到盧武鉉總統、文在寅以及千正培是執著於個人觀點和狹隘的價值的政治家。在他們眼中,國民團結和國家發展遠不足前者重要。在“是否拘留姜禎求教授”這一芝麻大的問題上,他們暴露出了動搖檢察機關,令國民感到不安的愚蠢的一面。
文在寅極力維護“總統的時代精神”,試圖將這次騷亂歸結爲合理化。難道無視國民的痛苦和民生,爲袒護親北左派不惜動搖檢察機關也是時代精神?政府不但不分政治先後,優先順序,而且也無內部協調能力。而因無能的政府錯誤的“時代認識”受害的還是國家和國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