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新憲法賦予總統在非常時期統帥三權的權力,但是維新憲法生效以後,司法部實際上喪失了獨立性,隸屬於政治權力。從維新憲法生效以後到第五共和國時期,司法部一些人士做出了抗拒政治權力壓力的判決,但是大多數法官順從了權威主義政權。最近,首爾高等法院部長法官田秀安在向參與聯帶發行的《司法監視》投稿的文章中稱:“對於人們議論的可恥判決,許多法官感到震驚或像普通國民一樣憤怒,這也是回到家遭家人白眼的判決。”
▷大法院院長李容勳稱將會收集閱覽權威主義政權下的時局案件判決記錄之後,司法部內有不少反省歷史的意見。大法官柳志潭離開工作了35年的司法部的時候反省說:“應該對抗權力,主張司法部獨立的權威主義時代,我卻沈默了。”當時也有很多法官,但是沒有一個人像柳志潭大法官一樣做出了誠實的反省。但是覺得柳志潭也是受到司法部內外氛圍的影響做出了反省。
▷田秀安主張:“如果認定以前判決是錯誤的,大法院院長就應該代表法院進行道歉。”一些有良知的法律界人士和學者也指出,終結獨裁已經有18年之久,但是對以前可恥的判決沒有承認錯誤本身是一個錯誤。田秀安提及反省歷史錯誤的問題似乎符合“最近的流行”,但是應該先分析一下她的舉動是否合適。因爲田秀安不僅是高等法院唯一的女性部長法官,而且還是大法官和憲法法院法官人選。
▷盧武鉉政府正在引發“過去史清算”風波,他們似乎認爲由歷史引起了國家的所有錯誤。不受這種風波的影響才是真正獨立的司法權。對於權力風向過分敏感,就有可能再次製造未來反省的事情。如果過分考慮擁有大法官和憲法法院法官任命權的總統,就有可能引發有意圖地利用“過去史風波”的誤解。
評論員 黃鎬澤 hthwa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