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韓國大法院9日下達最後判決,大國家党議員朴赫圭(京畿光州)喪失了議員職務。
此前,樸赫圭因涉嫌在第17屆總統選舉前夕盛情款待掌權者(違反《選舉法》)而被處以700萬韓元罰款。大法院3部(主審 梁承泰法官)于當天維持了這一原判。與此同時,大國家黨的議席減少到了124個席位。
朴赫圭涉嫌於2003年12月先後參加兩次在濟州舉行的地方選區裏長團聯合大會會餐,提供了1100萬韓元的餐費,在選區早期足球隊創立活動中,提供了20萬韓元的紅包。因此,樸赫圭被不拘禁起訴。
9日下達的2審判決中,因違反《選舉法》判罰當選無效的議員中,還有3名議員向大法院進行了上訴。他們是開放的我們党議員康聖鍾(京畿議政府乙),大國家党議員朴昌達(大邱東乙),民主勞動党議員趙承洙(蔚山北)。爲了不耽擱10•26再•補選,有望在9月末前對他們下達最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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