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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開發、重建公寓入住權將被視爲住宅

Posted September. 07, 2005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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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開始,判定是否屬於1戶多住宅擁有者時,再開發以及重建公寓入住權也將被視爲住宅。

也就是說,擁有1套公寓和1個住宅的入住權,目前相當於1戶1住宅者,但從明年開始,將被視爲2套住宅擁有者,因此將根據實際交易價格交納轉讓所得稅。

因此,不僅是首爾江南地區的重建事業,江北新城事業也令人擔心會出現差池。最近幾年間,在首爾銷售的新公寓中,通過重建和再開發供應的住宅占全體的57∼79%。

另預計,對於是否將沒有實際建築物的入住權視爲住宅,將會引起法律角度的爭議。

財政經濟部6日對把再開發和重建公寓入住權視爲住宅內容的《所得稅法修正案》進行了立法預告。

財經部體制室室長金容瑉稱:“通過此項措施,原來的1戶3住宅擁有者的1套住宅即使因再開發和重建事業消失,銷售其他住宅時,仍被視爲3住宅擁有者,並且需要交納稅率爲60%的轉讓稅。”

即使1戶2住宅擁有者的1套住宅轉換爲入住權,不擁有實際住宅,也不能享有1戶1住宅非課稅優惠待遇。因爲把入住權和住宅合計,被視爲1戶2住宅擁有者。

只是在銷售入住權時,徵收和目前相同水平9∼36%(擁有不足一年時爲50%)的稅率。



高其呈 黃在成 koh@donga.com jsonh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