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中政府時期,國家情報院(國情院)進行4年非法竊聽的事實被公開,而引發了“金大中責任論”。
青瓦台和國情院表示,當時進行的竊聽與金大中無關,而金大中方面也表示:“沒有收到關於那些內容的報告。”但是瞭解情報報告體系的政府有關人士的意見卻不同。
7日,政府一位有關人士稱:“不能認爲,金大中不能分辨在國情院報告內容包含沒有竊聽就無法獲得的內容。”這就是說,雖然報告資料沒有寫明“竊聽內容”等出處,但是隱秘談話的內容與其他情報相比有所不同。
該有關人士還說:“像竊聽內容一樣的時時情報如同甜蜜的香料,只要看一次,就很容易中毒。”
大國家党發言人田麗玉稱:“前總統金大中有可能默認竊聽事實,卻像不知道一樣接收情報報告。因爲這種方法既不會被非法行爲連累,還能有效地獲得情報。”
還有人指出,即使金大中不知道這些事情,數次強調杜絕竊聽的必要性,卻事後沒有進行檢查,這也是錯誤。
金大中做出數次發言強調杜絕竊聽行爲,如“不會進行爲維持政權的竊聽”(1999年3月)、“決不容忍竊聽”(1999年9月)等。
政府另一位有關人士稱:“金大中數次指示杜絕竊聽,卻沒有進行事後檢查確認是否正常執行該指示,這是他負有責任的部分。”
李姃恩 lightee@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