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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政府應把自由還給大學

Posted July. 19, 2005 03:22   

目前,國內要求給大學返還自主權的呼聲此起彼伏。《憲法》第31條和22條中明確規定,保障大學的自主性和學問的自由。但在現實社會中,大學的自主權是只是脫落的外殼而已。而在這種情況下,不僅是政府,政權也通過施加壓力,不許大學在高考中自主地實施論述考試,因此已達到大學成員發出急切的救助聲的地步。

由全國45所國公立大學教授組成的全國國公立大學教授會聯合會(國立大學教授聯合會)昨天召開臨時大會指出:“政府的大學政策正在侵害大學和學問的自主性。”國立首爾大學教授協商會也當天發表聲明稱:“破壞由《憲法》保障,並可稱之爲大學的生命的自主權,就意味著對大學和學問的抹殺。”以此強烈譴責了政府。

在這些聲明書中,可以看出堅定的決心——不能再袖手旁觀首爾大學高考案風波等國家對大學施加的一系列控制行爲。首爾大學校長鄭雲燦當天在其他場合上重申,要堅守首爾大學高考案的立場,並譴責了試圖實施從高中平均化沿襲而來的大學平均化制度的行爲。

對於首爾大學高考案風波,國立大學教授聯合會稱:“對大學的單純的教育改革措施,從政治上進行了掩飾,是侵害大學自主性的行爲。”以此表示,將強力應對政府的干涉。國立大學教授聯合會還對政府委託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國公立大學校長的方針,以侵害自主權爲由,表示反對。將校長選舉一事委託給政府選舉管理委員會進行是否定大學的自治和民主精神的行爲。

大學成員對政府和執政黨進行“脫離憲法”、“違憲”等發言值得關注。首爾大學教授協商會稱,部分教育政策已脫離憲法。國立大學教授聯合會則稱,將向憲法法院起訴把選舉校長一事,委託選舉管理委員會進行的做法。就是說,對於在盧武鉉政府執政以後,變得極其嚴重的國家對大學的控制和教育的壟斷行爲,要從憲法角度上論其是非。

可以說,這些教授舉出憲法條文是針對政府的“打擊大學”行爲,爲維護教育和大學以及知識份子的尊嚴而採取的最後手段。政府和與其相協作的部分理念型教育市民團體應認識到,保障大學的自由和自主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