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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食偷拍族”所提要求也太過分

Posted July. 11, 2005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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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在酸奶中發現了耳環,要求賠償10億韓元,向青瓦台提出陳情書也沒有成功之後,甚至還提起了訴訟。”(乳製品製造公司A公司)

“在吃拌飯的過程中吃出了米蟲,無條件說是食品公司的責任,並要求賠償1000萬韓元。在遭到拒絕之後,還恐嚇說會把事情散佈到網上。”(食品公司B公司)

稱發現了不良食品,而以企業或行政當局爲物件要求賠錢的“食偷拍者”(音譯)正在泛濫。

包含將不正當、不良食品申報獎金從現行最高30萬韓元提高到1000萬韓元的內容的《食品衛生法修正案》在去年年末被公論化之後,進入今年以後,這樣的現象大幅增加。

在“食偷拍族”的主張中,雖然也有事實,但是荒唐無稽地誇大其辭的事例非常多,因此不僅是企業,就連政府當局也大傷腦筋。

○ 網路的副作用?

A公司因有人通過網路向青瓦台提交了“酸奶中出現了耳環”的陳情書,而受到了工廠調查。

公務員甚至還對生産職職員的耳朵進行了仔細檢查,但是就連串耳洞的痕迹都沒有發現,因此得出了“沒有問題”的結論。但是事情並沒有就此平息,目前訴訟正在進行之中。

網路、照相手機、數碼相機的發達也對“食偷拍族”的增加起到了一定作用。在網路上堂而皇之地流傳著題爲《能夠得到賠償金的方法》的文章。已經到了令食品公司感到“威脅”的程度。

去年8月,一名居住在仁川的30多歲婦女向8個食品公司打電話說:“吃了你們的産品之後出現腹瀉,3天沒能去進行鋼琴培訓。”要求賠償數百萬韓元。

A公司的相關人士表示:“進入今年以後,要求賠償金的‘食偷拍族’比2、3年前增加了2倍以上。”並稱:“最近食品企業列出了‘食偷拍族黑名單’,共用資訊。”

○ 行政當局也非常撓頭

而需要支付獎金的行政當局更加頭疼。

最近食品醫藥品安全廳對2000年以後的不正當、不良食品申報類型進行分析的結果得出,符合當初法律宗旨的危害食品申報只占全體的1.5%。

大部分都是折磨小商販的內容。把在飯店吃出的頭髮用照片拍下來進行申報或是以用1輛小型卡車給多個餐廳提供食品材料的人沒有申請營業執照爲由來進行申報的事例也不在少數。

食藥廳就將從本月28日開始執行的《食品衛生法修正案》,正在對“不正當、不良食品申報獎金規定”進行最後的調整工作。

具體研討的方案是:對於類似申報以患有瘋牛病的牛作爲食品原料的“決定性錯誤”的情況,將大幅增加獎金,而對於“瑣碎的不良食品”則降低獎金金額或乾脆取消獎金。



許振碩 jameshu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