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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世大學:可惜了123億韓元

Posted July. 06, 2005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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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事業家立下遺囑說,將全部財産123億韓元捐贈給延世大學,但是因遺書上沒有蓋章而進行了法庭爭辯,最終判決遺囑無效。

如果該判決生效,那麽延世大學就不能得到這筆財産,將由遺屬擁有這筆財産。

5日,已故社會事業家金雲超(音譯)的弟弟的家屬以“故人立下了將全部財産捐贈給延世大學的遺書,但是因遺書沒有蓋章,所以無效”爲由,起訴了延世大學和管理遺産的友利銀行。對此,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協定28部(部長法官崔炳哲)判決“遺言無效,遺屬擁有對123億韓元的遺産權。”

裁判部稱:“故人直接寫的遺書存在很大的僞造和更改危險,所以,如果故人不親自在遺書上蓋章,就不能認定作爲遺書的效力。”

裁判部還稱:“故人生前從銀行職員方面聽到遺書蓋章才能發揮效力,但是他並沒有蓋章,因此很難認定故人下定決心將所有財産捐贈給延世大學。”

2003年11月,遺屬方面從故人的交易銀行租賃金庫中發現了寫有“將全部財産捐贈給延世大學”的遺書,因而引發了此次事件。遺書雖然是故人制定,但是沒有蓋章。

遺屬主張“沒有蓋章的遺書無效”,要求銀行方面退還遺産。

但是延世大學主張對遺産的權利稱:“因沒有蓋蓋章而違反故人‘返還社會’的遺願,等於是違反正義的行爲。”



全芝星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