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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委稱強行理髮是侵權行爲

Posted July. 05, 2005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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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長趙永晃)4日表示:“留發自由是學生的基本權力,限制留發只能在教育目的上有必要的範圍內進行。”

人權委當天向教育人力資源部長官和市、道教育監勸告說:“在學校制定和修改限制頭髮長度的規定時,如果認爲有侵犯人權的可能性,就應下令糾正。特別是,強行理髮是很明顯的侵權行爲。爲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

人權政策局局長朴燦運表示:“學生是教育的物件,也是主體。我們認爲,在制度中應充分反映他們自主的想法。頭髮的長度和髮型是通過學校成員間協商決定的問題。”

據教育部向人權委提交的資料顯示,截至今年5月,有2761所(占全國學校92.5%)初中和1924所(91.1%)高中限制學生頭髮的長度,僅今年,就有32所初中和44所高中發生了用機器或剪刀強剪學生頭髮的事情。



趙梨榮 lych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