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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警衛室徹底清除軍隊殘渣

Posted July. 04, 2005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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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警衛室清除了最後一個“軍事文化殘渣”。

迄今爲止,《總統警衛室法》執行令將總統警衛室室長的地位規定爲“政務職長官、次官級或將軍級軍官”。但最近,政府通過國務會議表決,刪除了“將軍級軍官”部分。

這次刪除的是新軍部掌權後,在1981年1月的國家保衛立法會議上修改《總統警衛室法》時新設的條款。新軍部的目的是,規定現役軍官擔任警衛室長,由軍部合法控制警衛室。

當時,對警衛室次長和警衛室職員還新設了“如果有需要,就可以任命現役軍人”的條款。但該條款這次也被刪除。

現役軍官擔任警衛室長的事例,只有1979年10.26事件後,鄭東鎬擔任第4任警衛室長1年零7個月。但自1963年設立以來,總統警衛室長一職幾乎被預備役軍官霸佔,因此被視爲軍隊出身人士的專有物。

在金泳三政府時,警衛室正規職員出身的朴相範被任命爲第9任警衛室長。從此警衛室也出現了文民化。盧武鉉總統也本著“警衛室文民化”的原則,起用了警察廳長出身的金世鈺。

但從警衛業務的特點看,不得不與軍隊保持合作關係。因此,目前在警衛室工作的軍隊出身人士包括2名大校在內,共有10多名軍官。在通過公開招募進來的警衛室職員中,有不少人是後備軍官訓練隊(ROTC)出身。

另外,總統警衛室根據“對前總統的警衛到離任後7年爲止”的規定,於今年2月24日把對金泳三的警衛任務移交給了警察廳。



金正勳 jngh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