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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獨裁檢察機關”和“走狗警方”

[觀點]“獨裁檢察機關”和“走狗警方”

Posted June. 21, 2005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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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權獨立是檢察機關和警方持續已久的爭論問題。歷屆總統候選人爲獲得全國15萬警察的支援,選舉時都承諾將保障警方調查權的獨立。盧武鉉總統甚至表示出不惜親自參加討論,也要得出結論的想法。但由於雙方的分歧太大,能否協調一致還是未知數。由於要保障調查權的獨立,需要修改《刑事訴訟法》和《政府組織法》,該問題終究要在國會解決。據悉,國會議員在檢警幹部的電話和訪問攻勢下,忙得焦頭爛額。

▷檢察機關在遞交給國會議員的報告書中寫道:“警方在日帝統治時期被作爲鎮壓工具使用。光復後重新採用了殖民警察擁護者。”在日本統治時期,不僅是警方,連檢察機關和法官也隸屬朝鮮總督府。在殖民地警察和檢察機關出身人士中,大多數人在建國過程中仍然掌握重權。這一點都一樣。檢察機關不應發動毫無效果的“族譜攻勢”,而應謙虛地反省導致今天面臨四面楚歌之境的傲慢和我行我素的態度。

▷警方的優勢在於廣泛的人際關係。各警察署分別舉行地區出身國會議員邀請演講會,警方幹部接二連三地拜訪國會議員。警方諷刺說:“如果檢察機關進行調查,嫌疑人就會跳漢江自盡。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什麽人權堡壘可言。”但大多數國民對將全部調查權交給警方感到不安。警方要捫心自問,在資質和倫理意識方面自己是否優於檢察機關。

▷檢警調查權調整諮詢委員會委員長金日秀(高麗大學教授)解釋討論經過說:“開始,討論似乎朝著承認警方對違反《道路交通法》、盜竊等民生犯罪的獨立調查權方向發展,但又回到了起點。”調查主導權由哪個機關掌握,根據該國家的社會文化背景各有不同。如果監督制度能夠保證調查的迅速性和公正性,是檢察機關掌握調查權,還是警方掌握調查權,又有什麽區別?檢警互相指責“獨裁檢察機關”、“走狗警方”云云,無異於給自己抹黑。

評論員 黃鎬澤 hthw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