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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動用5000萬韓元以上資金須向政府報告

明年起動用5000萬韓元以上資金須向政府報告

Posted May. 27, 2005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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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1月份開始,如果同一人一天內在某家金融公司提取、存入資金5000萬韓元以上資金,須向政府報告相應的交易內容。

另外,金融公司在爲客戶開設新銀行賬戶或接受客戶在線存款2000萬韓元以上時,必須確認客戶身份。

韓國財政經濟部26日稱,爲杜絕非法資金交易和洗錢活動,制定了以上述內容爲核心的“特定金融交易報告法執行令修正案”,本月內進行立法預告之後,將從明年1月18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修正案,如果個人、法人等同一人一天內在同一家金融公司進行5000萬韓元以上的現金交易,該金融公司就有義務向財經部下屬機構——金融情報分析院(FIU)彙報交易內容。

目前,金融公司只對2000萬韓元以上的交易中涉嫌進行洗錢活動的交易,向FIU做出彙報。

彙報基準金額將從明年的5000萬韓元,至2008年的3000萬韓元、2010年的2000萬韓元,實行分階段下調措施。

而洗錢危險性較低的政府投資機構、政府下屬機構、政府慈善研究機構、地方國企,將不在報告物件之列。

如果通過客戶開設新銀行賬戶、或進行2000萬韓元、1萬美元以上的在線存款等形式的方式進行交易,該金融公司應確認該客戶的相關資訊。確認內容包括:法人或團體的名稱、經營公司登記號碼、行業類別、設立目的、事務所地址、代表人名義等。如果是外國人,還將確認其國籍、在韓國國內的住址等。

FIU院長金錫東說:“爲逃避報告鉅額現金交易,部分客戶可能將現金分成幾個5000萬韓元以下的資金,進行金融交易。如有交易涉嫌上述情況,金融公司應向FIU報告相應的交易內容。”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