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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法修訂不果也將按實價徵收資産增值稅

Posted May. 13, 2005 23:26   

韓國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長官韓德洙13日表示,買賣房地産時將必須申報實際交易價格的房地産仲介業法修訂案即使不能在國會通過,也將從2007年全面施行按實際交易價格徵收資産增值稅的制度。

當天,韓德洙在定期記者會中表示:“不改革房地産仲介業法實施該制度,附加費用也許將增加,但是因國稅廳已經推進至今,所以資産增值稅會按照實價進行徵稅。”

針對1戶3住宅或6億韓元以上高價住宅等,對其已經在按照實際交易價格徵收資産增值稅。所以即使不對相應法律進行修訂,只對國稅廳的價格驗證體系進行擴大利用,按照實價徵收資産增值稅將成爲可能。

就把資産增值稅徵收標準轉變成按照實際交易價格的所得稅法修訂案在明年定期國會的通過可能性,韓德洙樂觀的表示:“因它是將徵稅標準進行現實化,所以政治圈內會對此進行協助。”

韓德洙似乎對通過限制抵押住宅進行貸款的方式控制投機行爲的有關方案持有懷疑態度。現實不允許根據擁有住宅的數量對貸款者進行有關貸款規模和貸款條件的調整。

另外,韓德洙說明道:“雖然從7月份開始將香煙價格上漲500韓元是基本原則,但是考慮到物價,如果認爲不能進行提價,我們會與保健福利部就上調時期進行協商。”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