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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資産增值稅和繼承贈與稅將大幅上漲

Posted April. 28, 2005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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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開始,將根據建設交通部29日發表的公示價格爲標準,對全國620萬個單獨多家庭多人口低層小區住宅徵收資産增值稅和繼承贈與稅。

因此,首都圈和忠清圈爲中心,資産增值稅和繼承贈與稅負擔將進一步加重。

不屬於徵收綜合不動産稅的租賃住宅,價格被限制在了3億韓元以下,因此,即使首爾江南地區公寓所有者登記爲租賃營業主,也不能逃避資産增值稅。

28日,財政經濟部舉行稅制發展審議委員會,報告了上述內容的稅制修訂案。

據該修訂案,7月份開始,單獨住宅等的資産增值稅以及繼承稅、贈與稅的納稅標準,將變更爲建設交通部的公示價格(市價的80%)。目前,國稅廳的標準市價通過建設交通部的地價公示價格減去國稅廳建築物評價價格得出,並以此作爲標準徵收。

對於公寓,國稅廳的標準市價將成爲爲徵稅標準。

財政經濟部稅制室室長李鍾奎表示:“城市地區標準納稅金額多少會有所上漲,地方有所下降,因此總的國稅收入不會出現大的變化。”

但是房地産有關專家指出,國稅廳爲首都圈等大城市的住宅擬定的標準市價爲目前市價的40∼50%,因此稅務負擔將大幅增加。

同時,財政經濟部針對買入租賃(購房後進行租賃活動)業主規定,把公示價格爲3億韓元以下的5套以上(使用面積25.7坪以下)的房子對外租賃10年以上,便排除在徵稅物件範圍之外。

另外,國稅廳當天表示,針對全國公寓等650余萬戶共同住宅進行計算的結果,標準市價與去年相比,有所下降。



申致泳 李恩雨 higgledy@donga.com libr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