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後,通過行政考試大幅減少大規模公開聘用的制度將被代替,取而代之的是 “部門自主聘用制度”(暫稱)。該制度是指,到5級事務官聘用人員的50%爲止,可以由各中央行政部門自主性地聘用民間專家。
另外,爲了在公職社會上擴大民間專門人力的補充人員,將推進1∼9級各級別總定員數的最高20%爲止,自主聘用爲普通合約職的方案。
政府革新地方分權委員會(委員長尹聖植)21日宣佈的方針是,確定上述內容的“促進公職開放制度整頓方案”,並展開對國家公務員法等相關法令的修正工作。
根據該方案中的內容,現在只被適用在3級局長級以上的開放型職位將被擴大到4級科長級職位,各部門將能夠在全體職員的20%以內向民間人開放,自主選定職位。
革新委認爲現行的開放型職位制度,任期被限定爲2∼3年,再加上不能得到身份保障,對民間專家的吸引效果較小,因此決定以多樣的形態來增加任用期間,對於工作業績優秀的人,還允許其轉換爲能夠得到身份保障的普通的公務員。
目前,開放型職位數爲43個部門的150個職位,但其中實際聘用民間人的比率只有44.1%。
各部門實施的5級事務官特別聘用物件上,此前從根本上不可能應試的外國籍在外國民也將獲得應聘資格。
革新委還認爲,在決定被特別聘用的民間人的晉升或報酬時,民間企業或研究所等的工作資歷沒有得到認可,造成很多利益損失,因而決定以後廣泛認可資歷與職務的關聯性。
河宗大 orionh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