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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人權委對非正規職政府案提出否定意見

Posted April. 14, 2005 23:21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長趙永晃)就針對非正規勞動者的法案中對勞動人權保護不夠充分爲由,計劃提出要求修訂的意見。此舉引發了政府和企業界的強烈抗議。

由於勞資政當事者已經在國會就非正規職法案展開實質性討論,因此人權委的決定將對法案的處理過程造成巨大的爭議。

▽主要內容=人權委14日表示,對在國會滯留中的《有關期限制勞動者及臨時工的保護法律案》和《有關派遣勞動者保護法律修訂案》進行審定的結果,認爲對減少非正規職與正規職之間差距的效力不夠明顯,而且對勞動人權的保護也不夠充分,因此計劃向國會和勞動部提交要求進行修訂的意見。

人權委的“意見表明”與“勸告”不同,當事機關不必答復是否接納。

首先,人權委就期限制勞動者法案統一的意見爲,在雇用期限制勞動者的理由合理的情況下,有必要實施有效期爲一年的《事由限制》規定,同時要對雇用期限也要進行一定的限制。

同時表示,應明文規定將針對期限制勞動者的“統一勞動,統一薪金”規定。

此前勞動界一直主張,明確規定期限制勞動者的雇用事由限制和統一勞動統一薪金。而人權委事實上完全接納了勞動界的主張。

但是針對派遣制勞動者的情況指出,“考慮到現實,理應討論相關方案,即,把派遣勞動者薪水固定在該企業對直接雇用勞動者薪水的一定比率以上,或派遣企業將派遣勞動者代價限制在一定比率之內。”

人權委就政府全面擴大派遣業務物件範圍表示:“濫用派遣勞動者的問題非常突出,因此,現行的積極(將使用派遣勞動者範圍在一定業務種類之內進行限制)方式是正確的。”

同時,對派遣勞動者勞動3權保障問題,人權委表示:“爲保障派遣勞動者對雇用企業的團結權及團體交涉權,應該準備能夠使派遣勞動者在雇用企業參加勞資協定會的方案。”

人權委常任委員鄭康子表示:“在全員委員會上,出席的8名委員中7人就上述內容達成了協定。此次的意見表明是針對法案提出的基本原則和方向,具體的方案將通過與勞資的自主性交涉予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