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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法院:對韓國原子彈受害者拒付葬禮費違法

日法院:對韓國原子彈受害者拒付葬禮費違法

Posted March. 08, 2005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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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家地方法院稱,以死亡地點不在日本國內爲由拒付葬禮費是違法行爲,並在韓國原子彈爆炸受害者的遺屬針對日本地方自治團體提起的訴訟中,判原告勝訴

日本長崎地方法院8日在韓國原子彈爆炸受害者崔季澈(2004年7月去世,78歲)的遺屬針對長崎市政府提起的“請求取消駁回支付葬禮費申請的決定”訴訟中,判原告勝訴。

法庭在判決中表示:“以沒有居住在長崎市爲由駁回葬禮費申請是違法行爲。”居住在國外的原子彈爆炸受害者要求支付葬禮費的申請得到法院的批准尚屬首次。

崔季澈在1945年8月投放原子彈的第二天去了長崎,並受到原子彈的傷害。之後他於1980年才拿到《原子彈爆炸受害者健康手冊》,去年在釜山過世。但長崎市政府稱:“如果去世時的居住地不是日本國內,就不符合支付葬禮費的條件。”拒絕了死者家屬的要求。

法庭稱:“即使居住在海外的原子彈爆炸受害者,也屬於《原子彈爆炸受害者援助法》的援助物件。如果不批准居住在海外的原子彈爆炸受害者的申請,就超出了法律賦予的許可權,是無效行爲。”



朴元在 parkwj@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