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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不能爲了北韓人權忽略北核問題

Posted March. 04, 2005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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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美國國務院決定,截止到2005會計年度(2004年10月1日~2005年9月30日)末再要求議會編制《北韓人權法》相關預算,且不會急於執行。

華盛頓一外交消息人士于3日表示:“國務院爲了儘快讓北韓回到6方會談框架內,決定儘量拖延有可能刺激到北韓的《北韓人權法》相關預算的編制和執行。”

雖然這與布希政府闡述的“自由擴散”外交原則以及由議會主導的《民主主義推進法案》所表現出的立場有一定的距離,但這意味著,相對于北韓人權問題,美國政府還是會將北核問題作爲首要課題。

該消息人士就美國的這一方針表示:“或許政府其他部門會反對,但相信國務卿賴斯會調節好。”

布希總統於今年2月7日向議會提交的“2006會計年度預算案”中並沒有包括有關《北韓人權法》的預算。據悉,當初未將《北韓人權法》預算列入預算案是因爲,還沒有評選出根據《北韓人權法》將要産生的人權特史。

事實上,即使《北韓人權法》執行預算沒有被列入年度預算案,國務院也可以自行籌措資金或向議會提出相關預算的追加要求。但根據美國“先解決北核問題,後處理人權問題”的戰略來看,美國國務卿不可能推進《北韓人權法》預算的執行。

對此,其他外交消息人士表示:“掌握美國預算使用權的是議會而不是政府,但部分議員還有可能以‘沒有理由拖延已通過法案的預算執行’爲由,要求挪用其他部分預算。”

據悉,作爲舉行北韓人權相關討論會的費用,支付給“自由之家”人權組織的197萬美元預算是美國參議院年度支出小委員會已將預算性質改爲國務院舉行一般學術會議的預算。

《北韓人權法》規定,2005~2008年(4年)每年部署2400萬美元的預算,當年預算餘額部分將轉至下一年。



金昇鍊 sr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