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當局還以把通過警方電算網掌握的居民查詢內容泄露給前任警官的嫌疑,對漢城S警察署網上調查隊的警察張某(34歲)和調出用戶個人資訊的通信公司職員薛某(32歲、女)等8人採取了不拘留立案措施,並通緝手機複製業者李某(42歲)。
檢察當局對於LG電信、KTF、(株)MPC(KT的顧客管理企業)等3家公司,則予以3000萬∼1000萬的罰款和略式起訴。
▽頻頻泄漏的用戶資訊=個人資訊銷售組織的代表李某在去年11月7名個人資訊銷售販組成了銷售組織,到上月爲止賄賂SK電信等通信公司的職員和代理點業主,獲得了200多件個人資訊,並以每件10萬韓元的價格銷售給全國的51個服務中心。
李某還製造假冒的委任狀,提供給同類事務所,並得到了6名的居民登記手抄本,將其轉交給了服務中心。
特別是,經調查發現,李某利用通信公司職員薛某向作爲高利貸業者的朋友借錢之後沒能及時償還爲把柄強迫其調出用戶資訊,並多次利用相同手段獲取個人資訊。
另外,其他個人資訊銷售商前任警官孫某涉嫌從去年1月開始到最近爲止,向通信企業職員等以每件10萬韓元的價格購買用戶的資訊,共購買了40多件個人資訊後轉手出售。
▽個人資訊被利用于揭發越軌行爲=H服務中心的業主金某以每件20萬∼30萬韓元的價格通過個人資訊銷售商獲取用戶資訊後提供給了委託人。
金某還專門接受揭發越軌行爲等委託,爲了追蹤特定人的位置,以每件50萬∼100萬韓元的價格委託銷售商複製特定人的手機。
受到委託的複製專家李某則利用手機固有號碼調整軟體,將儲存複製電話號碼的37個手機提供給了這些銷售商。
據悉,服務中心的職員利用複製手機,通過移動通信公司隨時告知戀人相互位置的“找朋友”服務,揭發了特定人的越軌行爲。
▽警方電算網的個人資訊也被泄露=首爾S警察署的警官張某涉嫌通過警方電算網將住所等居民查詢內容轉交給有過交情的前任警官孫某。
據調查,孫某對張某稱“正在從事貿易業,想知道交易顧客的資訊”,並委託起查詢居民資訊,張某便把2件相關資訊泄露給了對方。
檢察當局的相關人士表示:“調查結果,發現個人資訊銷售商並沒有固定的辦公室,而是虛擬的組織。”並稱:“由於移動通信公司用戶的個人資訊被泄露後有可能被利用于犯罪行爲,因此應該制定出顧客資訊保護對策。”
鄭榕均 cavatin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