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奧會(IOC)副主席金雲龍(照片)日後將無法在國際舞臺上立足。
IOC於11日在義大利都靈舉行了執行委員會,除奧會主席羅格以外,12名委員一致通過了金雲龍的除名勸告案。大法院于上月宣判金雲龍私吞公款的罪名成立。
爲此,IOC決定於7月在新加坡舉行的大會上將金雲龍除名案提到議程上來。屆時,如果出席大會的117名委員中占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表示贊成,金雲龍就將被正式除名。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金雲龍保住職位的可能性非常渺茫。IOC曾於1999年就“鹽湖城申辦2002年冬季奧運會醜聞”一事,以除名或自覺退出的方式辭退了10多名委員,而當時的副主席也得到了嚴重警告處分。被譽爲“大公無私”的羅格主席于2001年上任以來又進一步加強了管理制度,而後涉嫌本國醜聞的印尼委員鮑勃·哈桑於去年被除名。
與IOC保持密切聯繫的國際體育外交研究院院長尹江路(音譯)表示:“至今仍擁有一定影響力的國際奧會名譽主席薩馬蘭奇的意見非常重要。薩馬蘭奇將主席一職讓給羅格的同時,希望金雲龍起到監控作用,但自己也參與了祖國(西班牙)申辦2012年夏季奧運會的事件,同時抓兩隻兔子並非一件易事。”
張桓壽 zangpabo@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