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韓進、新世界集團等8個企業集團將從4月開始被排除在出資總額限制物件範圍之外。
而由於負債比率不滿100%,因此曾臨時被排除在出資總額限制物件之外的三星等3個集團將重新受到出資總額限制。
適用出資總額限制制度的物件和現在同樣被決定爲“資産超過5萬億韓元的企業集團”。▶詳見A3版面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24日發表了以上述內容爲主的公平交易法執行令修正案。
據修正案中的內容,受到出資總額限制的企業集團的資産標準將維持現行的5萬億韓元。(詳見本報1月19日刊A1版面),並將具體制定合格標準,還擴大了例外認可範圍。
根據新法,以下企業將被排除在出資總額限制物件之外:△分公司間沒有3階段以上的迴圈出資,分公司爲5個以下的企業集團△通過集中投票制的引進等制度具備內部牽制體系的企業△企業主導股東的股權相對較高的企業集團。
而現有的結合財務諸表上的負債比率合格標準被廢除,因而三星等企業重新被包含在出資總額限制物件之中。
公平交易委員會推算,根據這樣的標準,現在爲17個的出資總額限制物件的企業集團,到4月將減少到12個。
三星、樂天、韓國電力公社等3個集團因原有負債比率合格標準被廢除而將重新被列入限制物件範圍之內,而LG、韓進、大韓住宅公社、韓國土地公社、現代重工業、韓國天然氣公社、新世界、LG電線等8個集團將被排除在出資總額限制物件範圍之外。
經濟界對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執行令修正案評價說,出資總額限制制度雖然得到了部分改善,但仍不盡如人意。
申致泳 裵克仁 higgledy@donga.com bae2150@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