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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萬金工程”再次回到原點

Posted January. 17, 2005 22:37   

法院就全羅北道扶安郡“新萬金開墾工程訴訟案”,出臺了協調勸告案。該協調案的主要內容是,成立一個國會或總統直轄的“民管委員會”,在決定開墾地的用途並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出臺具體解決方案。

環境團體針對國務總理和農林部提出“取消新萬金開墾計劃”的訴訟。對此,漢城行政法院行政3部(部長法官姜永虎)於17日出臺以上述內容爲主的協調案,並要求“在該協調案完成之前,不得堵住防潮堤壩”。

如果原告(環境團體)和被告(政府)在協調案出臺後14日內不提出任何異議,該協調案將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的作用。但如果任何一方不服判決,協調案就無法生效,而法院將於下月4日通過正式審判對被告繼續推進工程計劃與否做出一審判決。

協調案的出臺事實上意味著工程計劃需進行再次討論,所以無論雙方接受協調案,或因其中一方不接受需進行1、2、3審判決,工程計劃必將會被長期擱淺。

法院於當天通過協調案中“法院立場”表示:“如過分急於推進新萬金等國家性計劃,使之成爲‘第二個始華湖’,這是給下一代留下的莫大的罪過。”還稱:“考慮到工程的規模及重要性,重新討論一直以來出現過的問題點,絕對不是浪費時間。”

法院還補充表示:“一直以來,製造淡水湖失敗的先例屢見不鮮。但是沒有政策負責人對嚴重的後果負責。”

法院方面爲了防止浪費事件反復出現並確保穩定推進國政工程,向國會提交了《特別措施法》。具體內容如下:△開墾地用途(是農地還是綜合産業園區)△對切斷污染水源進行特別驗證△確保預算規定△新設一個見證工程全部過程的機構△有關決定政策過程中出現的重大過失及虛假報等問題的追究條款。

當天,環境團體對法院出臺的協調案表示贊成,但農林部和全羅北道政府卻表示反對,從而事件結果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woo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