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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日法適用時間改爲1904年到1945年

Posted December. 27, 2004 22:35   

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簡稱法司委)27日舉行法案審查小委員會,將成爲親日真相查明法案適用物件的親日行爲發生時間從“日本帝國主義侵略前後”改爲“1904年俄日戰爭後”,遞交給了全體會議。

法司委大國家党幹事張倫碩議員表示:“具體規定親日行爲發生時間,防範了濫用法律的可能性。”

法司委法案審查小委當天就規定真相查明委員會歸屬總統、將真相查明委員擔任資格嚴格限定爲擁有10年以上經驗的大學教授等爭論焦點,接受了行政自治委員會的方案。

因此,親日真相查明法案在28日通過法司委全體會議後,將於29日或30日遞交國會總會,有望於年內得到處理。

另外,法司委法案審查小委於27日對以取消戶主制爲主要內容的民法修正案進行了審議,結果就取消戶主制的原則達成了一致。但圍繞在取消戶主制後,實施一人一籍(個人身份登記)制還是家庭簿制問題,産生了意見分歧。



李明鍵 gun43@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