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在光州查出72名去年高考時作弊的學生

Posted December. 08, 2004 22:32   

한국어

△光州的“傳承”:光州地方檢察廳高考作弊專門調查班(班長李中煥,刑事1部部長)當天表示,“在接過警方的作弊行爲事件進行調查的過程中,已經確認在去年的高考中也曾有過利用手機進行的有組織的作弊行爲。”

據檢察廳透露,去年光州市內5所高中的72名學生參與了高考作弊。其中△主導作弊行爲並接收正確答案的高中三年級學生(主要成員)爲20人△收發正確答案的高中三年級學生(選手)爲36人△在中間收發正確答案的高中二年級學生(幫助者)爲16人。

據調查,今年因作弊行爲被拘留的14人中,有6人在去年也起到了主要成員(1人,當時是高中三年級學生,今年作爲重讀生再次參與)和幫助者(5人,當時是高中二年級學生)的作用。另外,警方以不拘留移交的162人中有10人去年曾作爲幫助者參與了高考作弊。

據證實,去年他們於高考當天(11月5日)在光州北區新安洞的一家旅館租借4個房間後,利用手機短信收發了正確答案。

△以後的風波:由於去年參與作弊者大部分爲大學在校生,所以他們很可能被開除學籍,受到嚴懲。

曾有過因替考被開除學籍的事情,但是因作弊大批被開除學籍的情況尚屬首次。

另外,預計將出現去年的不合格生以相應大學爲物件提起訴訟的可能性。

不僅如此,如果檢察廳追溯調查“傳承作弊”,則未過公訴時效(5年)的涉嫌參與作弊的所有考生都有可能接受調查。若出現這種情況,則有關與其他地區的平衡性問題有可能引發爭論。

光州地區各大學因過去沒有高考作弊入學的先例,所以沒有制定具體的懲戒方針,但各大學的原則是,對以不正當的方法入學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一位大學負責人表示,“如果教育人力資源部未下達針對高考作弊入學學生的具體的懲戒方針,則可以根據自己學校的校規取消其入學資格。如果升入大學後參與了作弊行爲,則要根據教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懲戒程度。”

△首次查出特殊文字+數位作弊行爲:漢城蘆原警署當天表示,對從漢城地方警察廳網路犯罪調查隊轉交的“特殊文字+數位”和“Web to Phone(利用電腦發送短信的方式)”等記錄進行研究,結果蘆原區A高中的2~4名三年級學生承認了加入作弊行爲的事實。

警方正在以相關者爲物件調查以何種方式發送了短信、有沒有組織性作弊行爲等問題。

漢城警察廳網路犯罪調查隊表示,已證實,僅在漢城利用10多家Web to Phone短信代理企業,共發送了23個短信。

仁川地方警察廳也查出在98名作弊行爲懷疑物件中有12人利用了Web to Phone短信方式。

漢城警察廳計劃對上述代理企業申請搜查令後,通過留在該企業網站伺服器中的上網資訊和上網記錄調查參與作弊行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