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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韓-日PDP專利糾紛中,國內企業被判勝訴

Posted December. 06, 2004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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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壁挂式電視機系列的等離子薄膜液晶顯示器(PDP)的製造技術,國內4家電子企業和日本的富士通公司展開了近10年的專利糾紛。最終,大法院判定國內企業獲勝。

此次判決是在韓日之間PDP專利糾紛越發激烈的情況下做出的,從而備受關注。此前,富士通對三星SDI的PDP産品以侵害專利權爲由提出禁止通關的申請,而松下以同樣的理由提出對LG電子PDP模組的禁止進口臨時處理申請及通關保留的申請。

大法院2部(主審大法官柳志潭)6日宣佈,三星SDI和LG電子等國內4家PDP製造企業以富士通爲物件提出的專利註冊無效的請求訴訟中,於11月26日維持了判決原告勝訴的原判。

糾紛物件是將顔色放進PDP畫面中進行描繪的技術。

法庭的判決書中表示:“富士通的專利技術只要是具有對該領域的通常性知識的人,就能從日本的公開專利公報等資料中掌握。”並宣佈:“技術本身的進步性也得不到認可。”

三星SDI和LG電子、奧利恩電器、現代電子等公司在專利廳於1995年受理富士通的專利申請後,隨即就主張道:“富士通的技術按照申請前發行的刊物很容易掌握,因此專利註冊是無效的。”並向專利法院提出了起訴,而後在2002年被判勝訴。



jin06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