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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直屬諮詢委員會將受到監查院的特別監查

總統直屬諮詢委員會將受到監查院的特別監查

Posted December. 05, 2004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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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決定要求監查院對以下問題進行特別監查:總統直屬諮詢委員會的胡亂設置和研究人工費用契約問題等浪費國家預算問題以及釜山-金海之間輕型電車等8項工程問題。

另外,國會還決定監查院對於明年政府機關進行監查時重點監查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的機構擴大等4個問題,並將監查結果如實報告給國會。現任政府就任以來,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的職能範圍明顯擴大。

4日,國會預算特別委員會結算審查小委員會(委員長金政夫)就包括上述內容的“明年國會特別監查要求事案”與朝野小委員會委員達成了協定,並決定於6日提交至預算特別委員會全體會議決議,最後提交到國會總會。

國會結算審查小委員會要求監查院進行監查的問題除了總統直屬諮詢委員會浪費國家預算的問題以外,還有如下幾個問題:△政府出資機構的運營實態△韓國集裝箱碼頭工業園區的運營實態△漢灘江大壩建設工程△責任運營機構運營實態△放射性排棄物處理場建設工程的拖延問題△雇用穩定化事業執行實態等。

監查院已對總統直屬委員會浪費國家預算的問題展開了監查工作,但因此次國會提出同樣要求,預計監查範圍會有所擴大。

審查小委員會還要求監查院對政府部門進行監查時積極向國會反映如下幾個問題,並將監查結果提交到國會:△NSC機構擴大問題△人工費用過高等國家預算運用情況問題△政府各部門委員會人工費用△災害支援費等方面的預算運用情況等。但上述幾個問題不屬於特別監查事案。

根據國會法第127條第2項,如果政府運用預算審查過程中有問題的預算使用事例,國會便可以要求國會監查院對這些問題進行監查。而監查院必須在此後的3個月內將監查結果提交到國會。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