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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3住宅重課稅問題引來爭議

Posted November. 17, 2004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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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1家庭3住宅以上擁有者加重徵收資産增值稅的制度執行時間問題引發的混亂仍在持續。

因爲,由於“明年1月執行→評審執行推遲→還沒有做出決定”等原因,政府和執政黨的立場反復無常。

有人指出,因此而造成的房地産交易市場的混亂等副作用也不小。

據財政經濟部17日發佈的消息,按照加重徵收資産增值稅的制度,擁有3個住宅以上的家庭出售住宅時和擁有期限無關,要將移交差價的60%作爲資産增值稅上交。該項制度將經過今年1年的推測時間,從明年1月開始執行。

而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長官李憲宰12日表示:“在明年執行對1家庭3住宅以上的擁有者加重徵收資産增值稅的制度沒有考慮的必要。”並宣稱:“正在討論延期執行的方案。”

此前,開放對我們党的部分議員爲了給因綜合房地産稅的引入而將增加新負擔的多住宅擁有者提供賣掉房子的機會,主張應該延期實施加重徵收資産增值稅的制度。

李憲宰的“討論延期執行”發言被解釋爲,意味著政府實際上接納了開放的我們党部分議員的主張。

但財經部的稅制室長李鍾奎17日表示:“還沒有在黨政間討論將延期實施加重徵收資産增值稅的方案。”並宣稱:“這個問題屬於法律修正事項,是應該在國會的立場上進行決定的事案。”

而開放的我們党政策委員長洪在馨16日就針對1家庭3住宅擁有者加重徵收資産增值稅的方案表示:“政府將酌情推進。”

從目前的情形看,黨和政府在互相推拖問題。

像這樣,當初制定的加重徵收資産增值制度面臨延期實行的狀況下,最終方針仍遲遲沒有確定下來,從而導致在房地産交易市場中出現了政策混淆現象。

據房地産仲介業相關人士提供的消息,原本由於擔憂加重徵收資産增值稅,爲在今年內賣掉房子而急於出售住宅的顧客改變主意的事例屢屢發生。



孔鍾植 k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