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力資源部發表了高麗大學、延世大學、梨花女子大學在今年第1學期招收保送生的過程中採用了高中等級制的一部分一事,引起了很大的風波。
教育部部長助理鄭奇彥於8日舉行了記者見面會,並發表了對高麗大學、延世大學、西江大學、成均館大學、漢陽大學、梨花女子大學等6所大學的2005學年度第1學期保送生的錄取資料進行調查的結果,確認高麗大學、延世大學、梨花女子大學在學校生活記錄簿或書面評價中,把高中間的差異體現在了擇優錄取上。
對此,3所相關大學表述:“調查結果被歪曲了,而且教育部的措施是侵害大學的學生選拔權的行爲。”並提出了強烈的抗議。
相反,報考這些大學後落選的考生預計將提出集體訴訟,檢察當局有可能對大學採用高中等級制的嫌疑展開調查,從而顯示出了風波將會擴散的預兆。
漢城中央地方檢察長李鍾伯在當天對漢城高級檢察院及下屬的地方檢察院的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的國政監查中,對詢問調查意向的國會議員的質疑表示;“只要發現調查線索,將進行嚴正的處理。”
據教育人力資源部發表的資料,高麗大學在最近的3年間在考慮志願者所屬的高中的升學業績、高考成績、在籍數等因素後,在排名百分位和書面評價上添加了0∼1份的追加分的分數。
但是實際體現出的分數只是總分100分中的2分,因此在擇優錄取上不會偏重于特定的高中或地區。
據調查,延世大學和梨花女子大學對職業高中的學生給出了很高的分數。延世大學在基礎書面評價上,最近3年間以各大學的志願者和入學者數、內審成績差異等爲參考資料,按照漢城特殊目的高中、地方特殊目的高中、江南所在的高中的順序,給出了很高的分數。
梨花女子大學在自我介紹書的評價上,應用了對各高中的合格線狀、入學者的成績等進行整理的參考資料,對特殊目的高中和江南所在的高中出身的學生給出了很高的分數。
因此,3所大學的漢城江南地區合格者的比率分別爲,高麗大學18.2%、延世大學35.3%、梨花女子大學36.1% ,顯示出了比一起接受實際狀況調查的其他3所大學(8.3∼12.6%)高的比率。
教育部決定對該3所大學提出爲了防止再發的改善計劃書的要求等改正措施,若果不按照這個要求去做,還將採取縮減招生人數、刪除或中斷支援金等財政性制裁。
另外,教育部決定禁止在高等教育法執行令上把“高中等級制”規定名文化,還將加強△在第1學期招收保送生時,勸告不以成績爲主,而是以特別特長爲主進行選拔△制定學生部、獎學金制度等內容。
對此,大學紛紛在當天舉行了記者見面會,否認教育部的調查結果,並反駁道,教育部的調查只局限在今年第1學期的保送生的招集上,不能綜合判斷按照多種方式擇優錄取的其他合格者的分佈情況。
李寅澈 李相錄 inchul@donga.com myzodan@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