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住在仁川桂陽區的樸某(33歲)拿到手機話費單據後著實吃了一驚。因爲以往都是4萬~5萬韓元的手機費用這次竟高達15萬韓元。
話費單據上記錄樸某8月末在因特網上先後進行兩次結算,但他根本沒收過在進行因特網結算時需要的認證編碼。
朴某對此向移動通信公司和因特網購物中心提出了申訴,但得到的回答都是“向代理結算企業諮詢”。
類似于朴某的受害消費者正式向購物中心提出抗議,該中心已於9月末委託警方進行調查。
經警方調查的結果顯示,共有1500多人受到同樣的損失,其中800餘名是在因特網購物中心,700餘名是在遊戲網站受到損失。
據警方調查,手機銷售商等取出移動通信公司的客戶資訊後,利用該手機號碼和相關資訊進行網路結算。
警察廳網路恐怖應對中心7日以取出客戶資訊提供給他人的嫌疑(違反“促進資訊通信網的利用及對資訊的保護”相關法律)拘捕了趙某(33歲)等2名手機商販。
警方還以同樣的嫌疑,通緝了盜取手機號碼和用戶資訊的吳某(36歲),並責問通信公司疏忽對代理店職員和其老伴等的管理監督,以同樣的嫌疑對通信公司進行不拘捕立案。
吳某涉嫌於8月初得到P公司特定産品的固有資訊後,把該資訊遞給趙某(老鄉關係),並委託他取出使用該款産品的客戶的資訊。
趙某則向在全羅北道益山市的K移動通信公司代理店打工的林某(26歲)支付30萬韓元,得到了446名客戶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等資訊,並交給了吳某。
經查發現,該時期,京畿道利川市的同一家移動通信公司的代理店老闆金某(34歲)也受到趙某的委託,提供1300多名客戶的資訊。
警察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些人可能是爲了盜取的手機號碼和用戶資訊進行因特網結算,而利用了客戶的居民身份證號等資訊。”並指出:“如果複製手機和原手機的基站(發射台)不一樣,只有複製手機收到認證編碼,他們正是利用了這個漏洞。”
該負責人說:“手機製造商和通信商對各種資訊的管理很不嚴密,很難查出手機固有資訊究竟通過什麽渠道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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