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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移民者投票權

Posted August. 11, 2004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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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代表,就不交稅金。”在13世紀英國和美國獨立戰爭時提出的口號又在當今的美國重現。在只有公民才能享受最高權利的美國,具有永久居住權者和合法移民者高喊“最起碼應允許參加地區選舉”的口號,他們要求參加市長和市議員以及教育委員選舉。以首都華盛頓爲例,在13名市議員中有5人支援他們。舊金山將於11月就對包括非法滯留者在內的所有居民賦予教育委員選舉權的法案舉行居民投票。

△移民者權利保護論者助威說:“具有永久居住權者與公民一樣,爲美國繳納稅金並服兵役。”他們指出,這是有關民主主義根本的問題。而反對論者主張,有損公民權的概念。也就是說,投票權是區分公民和滯留者的方法之一。自“9.11恐怖襲擊”事件後權力加強的安全倫理部門也推波助瀾。他們主張,如果允許非公民投票,無異於賦予本•拉登投票權。

△過去,“移民者的國家”美國允許移民者投票。在黑人和女性沒有投票權的1800年和90年代初期,22個州允許非公民投票。自從20世紀初東歐移民者大量湧入美國後,才開始限制投票權。因爲,美國擔心他們出現激進傾向。結果,在1928年規定只允許公民投票。此後,只有在芝加哥等一些地區恢復了非公民投票權。移民者們呼籲,在政治家忙碌的總統選舉季節,恢復失去的權利。

△在華盛頓活動的衣索比亞市民運動家麥德赫(音譯)表示:“如果今年達不到目的,明年將繼續努力。”他主張,爲所有人的民主主義。華盛頓市長威廉姆斯承諾,如果該方案在市議會中獲得通過,將在上面簽名。在具有華盛頓市法律否決權的聯邦衆議院,民主黨的意見左右不定,而在共和黨內,反對論占優。已獲得公民權的華人對投票權者註冊表現出極大關心是最近的事情。原因之一是,在美國聯邦和地區政治舞臺上華人仍然很少。

紐約=特派員 洪植喜 konih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