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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1000萬韓元以上稅金滯納者的賬戶追查引來爭議

對1000萬韓元以上稅金滯納者的賬戶追查引來爭議

Posted July. 22, 2004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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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末開始,國稅廳爲了追查稅金滯納者的金融資産,正在促進自身的電腦網和銀行電腦網的連接方案。對此,爭議的聲音四起。

對此,銀行界認爲,在通過電腦網輸送滯納者的資訊時,可能因感染病毒等原因,顧客的身份及金融資訊有無端被泄漏的危險。所以持反對立場。

根據本報22日獨家接收的國稅廳內部資料“2004年上半年內部評價結果”顯示,下個月15日,國稅廳經過與銀行聯合會的協定後,與4個商業銀行的有關人士就提供滯納資訊及金融資訊的方案進行了探討。

這是依據今年初修訂“金融實名交易及有關隱私保障的法律”(金融實名法)制定的方案。根據該方案,從本月30日開始,將可以在金融公司總店查詢滯納1000萬韓元以上的滯納者金融往來資訊。

國稅廳的方案是通過銀行聯合會信用資訊網與銀行總行電腦網連接後,接收賬戶查詢結果。

對此,國稅廳在資料中評價稱:“通過此舉,創造了將來可作爲高效金融查詢模式靈活應用的出發點,因此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

但是有不少人指出國稅廳的方案違反了《金融實名法》。

因爲,雖然只有“金融公司總店”才能要求查詢的相關資料,但由於國稅廳的方案事實上是通過第三者銀行聯合會進行的,因此有可能違背《金融實名法》的隱私保障原則。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商業銀行有關人士透露,如果電腦網連接完成,會增加賬戶查詢要求,所以業務負擔也會加重。並且把用於賬戶查詢的費用以公共目的的名義推給銀行的官方行爲,會使銀行的費用負擔隨之加重。

國稅廳應該向銀行支付對查詢物件進行郵件通報所需的費用,但是今年的預算中並未反映這些費用。國稅廳以賬戶查詢的手續費沒有法律依據爲由拒絕支付這些費用。

據悉,銀行聯合會考慮到這些情況,最近從事務角度轉達了對此事的反對意見,並準備儘快發表正式聲明。

對此,國稅廳納稅支援局長李明來解釋說:“由於查詢物件人數很多而確曾考慮過這一方案,但還沒有確定。”並解釋稱:“金融資訊已記錄在電腦系統中,因此賬戶查詢所需的時間和人力不會很多。”



車志完 c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