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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法人可以以法人名義購買建設工廠用農地

今後法人可以以法人名義購買建設工廠用農地

Posted June. 01, 2004 22:03   

允許以法人名義購買建設工廠用農地的方案將得到推進。産業資源部長官李熙范於1日在青瓦台舉行的國務會議上報告了以上述內容爲主的“與經濟界代表進行座談會之後的檢驗計劃”。

據計劃顯示,對於上月21日和25日政府與財界的座談會上提到的允許以法人名義收購建設工廠用農地等20項內容,決定予以受理,並到年底爲止採取具體措施。政府雖然爲防止房地産投機等現象的出現,一直限制以法人名義購買農地,但計劃今後允許以法人名義購買建設工廠用農地。另外,在建設公路等社會基礎設施(SOC)後,過一定期限再移交給地方自治團體等部門的“建設-擁有-運營(BOO)”形式的投資,將被排除在出資總額限制制度範圍之外,政府決定修改《公平交易法》。與此同時,産業資源部計劃,對於下調原材料購買資金利率、放寬工廠地皮出資總額制度相關標準,以及擴大對稅制的支援等問題,與財政經濟部等相關部門進行協商之後尋求解決方案。



高其呈 koh@donga.com